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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绿色壁垒:从终端约束走向全链闭环
发布时间:2026/03/24    作者: 无    来源: 《中国橡胶》杂志 订阅

编者按

在国际贸易发展历程中,关税壁垒曾是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均借助关税壁垒保护本国产业成长。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议题不断升温,环境与贸易的交织日益紧密,贸易保护主义也从传统关税壁垒,逐步转向更为隐蔽的非关税壁垒。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型贸易工具应运而生,也成为部分发达国家以环保之名、行市场限制之实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全球经贸格局正经历深刻重塑。地缘政治博弈加剧,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全球供应链体系遭遇严峻挑战,从“脱钩断链”到“去风险”,一系列新变局不断考验着各国产业的适应力与韧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绿色壁垒已不再只是环保标准层面的问题,而是与供应链合规、产业安全、国际规则博弈深度绑定。欧盟等市场不断升级绿色准入法规,从环保标准、碳足迹要求到循环经济指标,层层加码。对出口企业而言,这早已不是简单的“贸易障碍”,而是一场贯穿产品、技术、供应链的全产业链合规大考。

《中国橡胶》杂志在2026年3期开设“绿色壁垒”专题,聚焦欧盟绿色规则最新变化,解读专业机构应对策略,分享企业实战经验,探讨中国出口企业如何主动应对、合规升级,在全球绿色贸易新格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12 月,欧盟委员会正式调整2035 年燃油车禁售政策,将新车碳排放较2021年基准100% 零排放目标修订为削减90%,允许合规燃油与混动车型依托低碳材料、合成燃料等方式继续销售。这一调整并非气候目标倒退,而是其绿色贸易规制从终端禁售转向全链条管控的战略转向,将规制重心从终端车型延伸至零部件、燃料等上游产业链,通过标准主导权重塑全球供应链分工。

轮胎作为汽车核心安全与能耗部件,也被纳入欧盟最严苛的监管体系。中国是全球最大轮胎生产与出口国,欧盟是我国轮胎出口核心市场之一。近几年,欧盟绿色法规密集落地与升级,深刻重塑着全球橡胶轮胎供应链与竞争格局。

站在行业高质量发展节点,厘清欧盟绿色壁垒演进逻辑、研判冲击、锚定转型路径,是中国橡胶轮胎产业稳出口、强竞争力的关键。

一系列法规层层叠加,从产品环保属性、碳足迹核算到循环经济要求,构筑起覆盖原料、生产、产品、回收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贸易壁垒,形成原料可追溯、生产低碳化、产品高能效、循环可回收的多重约束。这些绿色壁垒,既构成了出口门槛,也深刻影响着我国轮胎企业的研发方向、成本结构与国际市场布局。

从单一管控到全链条合围

欧盟对轮胎行业的绿色监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伴随其绿色贸易战略转型逐步升级,大致经历了“单一性能管控―多维度合规约束―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3个阶段。

核心聚焦轮胎安全与基础环保指标,以限制有害物含量、规范基本性能为主。

第一阶段:这一阶段的法规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REACH)为核心,主要禁止轮胎中铅、镉等重金属及多环芳烃(PAHs)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过量使用,管控范围集中于轮胎成品本身,对生产过程和上游原料的约束较为宽松。

第二阶段:监管范围从成品延伸至生产环节,核心是强化能效与环保双重要求。

2012111日,欧盟轮胎标签法正式实施。标签法要求,所有出口到欧盟的轮胎必须加贴标签。受欧盟此举带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均推出了轮胎标签法规。202151 日起,欧盟正式启用新轮胎标签法规(EU2020/740,替代旧版法规,并大幅提高管控标准。新法规从多个方面进行修改升级,对中国轮胎出口欧盟形成新的限制。新标签法更新了轮胎性能的分级标准,增加雪地、冰地抓地力性能标识及要求,还更新了轮胎标签的样式。与此同时,新标签法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轮胎必须在欧盟产品数据库进行登记,并在轮胎标签上增加二维码,以便消费者可以扫码获取轮胎相关性能参数。在性能标准方面,新法规对燃油效率和湿地抓地力等级,根据性能参数重新划分。

同时,REACH法规不断更新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将橡胶助剂(如硫化剂DCP)等生产原料纳入管控,进一步抬高了产品合规门槛。

第三阶段:构建起“原料―生产―产品―回收”的全流程管控体系。 这一阶段的标志性法规包括延期实施的《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以及将轮胎纳入首批管控范围的《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ESPR)等。

与前两个阶段相比,此阶段的管控范围实现全链条覆盖,从上游天然橡胶等原料的溯源,到生产过程的碳排放核算,再到成品的能效与有害物管控,最终延伸至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形成闭环约束。

另外,监管目的从单纯的环保管控,转向了产业话语权争夺,通过设定严苛标准,倒逼全球供应链向欧盟规则靠拢,重塑全球分工格局,通过全链条管控巩固自身产业优势。


供应链溯源成硬门槛

2023 年,欧盟就《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正式达成协议,并制定了强制性尽职调查规则,包括大豆、牛肉、棕榈油、木材、可可、咖啡和橡胶在内的7 种商品纳入监管范围。EUDR 要求确保投放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特定商品及其衍生产品,均未涉及20201231日之后的毁林或森林退化行为,并且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国的相关法律。目前,EUDR已完成修订,核心合规要求保持不变,但大幅简化了尽职调查与申报流程。新规实施时间确定为20261230日(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额外享有6 个月缓冲期。EUDR 的延期实施,为依赖天然橡胶及相关制品出口欧洲的中国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准备时间。尽管合规要求有所简化,但全球供应链环保、伦理审查趋严已是不可逆的潮流,合规能力已成为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新准入证”。

全生命周期责任延伸

2024718日,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正式生效。该法规是《欧洲绿色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是为产品实现“可持续性”搭建统一框架。ESPR作为框架法规,不针对具体产品设立规则和标准,而是提供了一个总体的立法框架和统一原则,并将通过授权法案对特定产品设定生态设计要求及其他具体的措施。

与被替代的旧法案Ecodesign 相比,ESPR 要解决的是产品从原材料、生产、使用、报废整个生命周期是否可持续。其推出过程,也是欧盟产品监管逻辑的一次根本性变化。20254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SPR 首份《20252030年工作计划》,明确将钢铁和铝、纺织品(重点为服装)、家具、轮胎、床垫五大类产品,率先纳入未来5 年生态设计要求与能源标签管控范围。欧盟委员会还将陆续发布针对各类产品组的“授权法案”,明确具体管控清单、生态设计合规标准及时间表。

此外,欧盟《循环经济法》(CEA)将于2026年第三季度提出立法草案,其核心在于“让循环材料真正成为工业原料的一部分”。CEA将通过统一的“end-of-waste”标准、协调EPR规则和技术规范,真正建立一个欧盟层面的二次原材料单一市场。有专业人士指出,CEA很可能会对EPR治理结构进行重塑。文件明确指出,仅依靠提高回收效率,无法实现资源使用总量的实质性下降。因此,CEA 未来可能引入更具争议性的内容,例如对资源使用总量、物质足迹或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设定更具约束力的目标。对出口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对产品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即使产品性能、化学合规完全满足要求,如果使用的再生材料来源不清、质量不可验证或无法满足相应标准,也可能被排除在欧盟市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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